•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2-611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14:13:21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泰顺县2021年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商务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8号)文件要求,对列入省增产保供的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场,延续贷款贴息政策,对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新增或扩大产能所需的生产流动与新建、改扩建资金贷款由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继续给予1%的贴息。经养殖场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我县共一家(滕恒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贴息补助,贷款金额共计450万元,产生利息23.6302万元,申请贴息金额共计3.39168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反映,联系人:金思凡,联系电话:0577-67570969。

附件:泰顺县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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