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号通告 | 关于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0 11:05:54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发布 作者: 县疫情防控办供稿 字体:[ ]

近期全国疫情仍呈多点暴发态势,“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增大。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

一、奖励办法

1.对提供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者(即与确诊病例有同时空交集)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1000元。

2.对提供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所在县(市、区)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800元。

3.对发现“温州防疫码”为“红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经查证后需落实管控的每条奖励500元。

4.对提供居家健康观察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每条奖励300元。

二、奖励方式

举报人可以拨打12345或向属地乡镇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地址、旅居史等关键信息,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给予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奖励由各乡镇兑现。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三、其他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举报人从相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举报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中的;以及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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