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7/2022-3178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文 号:
  • 无〔2022〕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雅阳镇镇区04、D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雅阳镇镇区04、D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21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雅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电话:0577-67661435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在原《泰顺县雅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雅阳镇城镇开发边界(第二轮试划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拟近期实施项目用地以及交通部门提供的雅管线道路设计,明确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为镇区04街坊、D区街坊,规划总面积约为63.4公顷。

二、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涉及建设用地地块调整的面积约55.75公顷。

三、用地布局规划调整

1、地块界线、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和控制指标调整:

图则1:

原04-26-01地块拆分为04-26-01、04-26-06、04-26-08、04-26-09、04-26-10地块。

04-26-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后用地面积为404.30平方米。

04-26-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13333.04平方米,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25%。

04-26-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330.09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10%。

04-26-09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330.49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10%。

04-26-10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839.63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10%。

04-25、04-26-02、04-26-04、04-26-05地块结合用地权属核实情况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25地块用地面积为2839.52平方米,04-26-02地块用地面积为6401.44平方米,04-26-04地块用地面积为3097.89平方米,04-26-05地块用地面积为1373.02平方米。

04-26-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097.89平方米,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图则2:

新增04-26-07地块,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4172.50平方米,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25%。

03-01-06、03-02、03-03、03-04地块相应缩小对用地边界进行调整。调整后03-01-06地块用地面积为9714.56平方米,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41357.71平方米,03-03地块用地面积为19326.44平方米,03-04地块用地面积为10059.06平方米。

图则3:

结合氡泉路道路红线调整,氡泉路沿线04-01、04-01-15、04-02-02、04-02-03、04-03、04-09、04-12、04-14、04-15地块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1051.13平方米,04-01-15地块用地面积为3271.46平方米,04-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03.08平方米,04-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5617.32平方米,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905.50平方米,04-09地块用地面积为4844.00平方米,04-12地块用地面积为6038.59平方米,04-15地块用地面积为3826.33平方米。

04-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及《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用地面积为4260.55平方米,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不大于32%、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图则4:

结合氡泉路道路红线调整,氡泉路沿线04-37-01、04-39、04-41、04-42、04-43、04-45地块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037-01地块用地面积为4309.54平方米,04-39地块用地面积为24634.78平方米,04-41地块用地面积为3454.43平方米,04-42地块用地面积为636.63平方米,04-43地块用地面积为1915.01平方米,04-45地块用地面积为759.91平方米。

图则5:

结合氡泉路道路红线调整,氡泉路沿线04-51地块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51地块用地面积为10221.04平方米。

图则6:

结合氡泉路道路红线调整,氡泉路沿线04-53、04-54、04-55、04-56-01、04-56-02地块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53地块用地面积为5646.63平方米, 04-54地块用地面积为1967.80平方米,04-55地块用地面积为17862.45平方米,04-56-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72.28平方米,04-56-02地块用地面积为4717.81平方米。

图则7:

结合氡泉路道路红线调整,氡泉路沿线04-72、04-73、04-74地块进行用地边界调整。调整后04-72地块用地面积为7096.16平方米, 04-74地块用地面积为3551.83平方米。

04-7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及《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用地面积为16614.06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图则8:

1、调整G-01地块用地东南沿路侧边界,与雅管线新线型衔接;因雅阳城镇开发边界改变,调整G-01地块用地性质为R2。

合并G-02及G-03地块,并调整新地块西北侧沿路边界,使之与雅管线衔接;调整后,G-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38958.64㎡,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5%,建筑限高为36m。

新增G-03地块作为镇区及华东大峡谷旅游区配套商业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29487.95㎡,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5%,建筑限高为36m。

图则9:

于原D-02地块西侧新增一块体育用地(A4),原D-02用地编号调整为D-02-01,新增地块用地编号为D-02-02。

调整后,D-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面积为65262.2㎡,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5%,建筑限高为45m。

新增D-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A4),用地面积为34094.55㎡,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25%,建筑限高为24m。

新增D-02-02地块南侧防护绿地,绿地宽度为25米。原H-09地块调整为H-09-01和H-09-02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5372.48㎡和2232.15㎡。

2、城市道路用地(该部分调整内容由交通部门及上一轮规划资料提供)

雅管线宽度由原规划10米调整为24米,道路中心线往东南方向偏移13.02米;雅承线宽度由原规划10米调整为24米。

图则10:

原D-12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参照《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用地边界结合规划污水处理厂规模进行缩减,调整后用地面积为2541.76平方米,容积率为0.3、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绿地率不小于35%。

四、土地使用强度规划

(一)地块指标控制

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予以执行,机动车泊位和配套设施等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指导性指标包括地块出入口方位、兼容性等。各项指标详见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二)用地兼容性

为增强土地使用的灵活性,规划确定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可以在相容性许可的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另有规定的,在地块图则中进行规定。

五、建筑管理规定

(一)建筑后退红线

建筑后退红线是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单位:米(m)。建筑后退距离确定主要根据地块位置、使用功能和消防、日照、安全、卫生、视线等要求,与建筑高度和道路红线宽度有关,详见道路一览表及图则。图则中,按多层退让,如为高层需按规定加退,地块界线后退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入口方位

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设置一到两个车辆出入口,规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至道路交叉距离须保证。对车流量较大的基地,其道路出入口与集镇道路连接要求按照《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是指地块内部必须配置的机动车停车的数量,主要根据建筑性质、规模和所处区位来确定。各地块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要求配置,并鼓励提高。

附图目录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基地现状图

4-5、控规调整说明(氡泉路沿线地块)

6-10、地块指标调整(氡泉路沿线地块)

11、控规调整说明(富察线沿线地块)

12-13、地块指标调整(富察线沿线地块)

14、控规调整说明(雅管线沿线地块)

15、地块指标调整(雅管线沿线地块)

16、控规调整说明(文体中心地块)

17、地块指标调整(文体中心地块)

18、控规调整说明(污水处理厂地块)

19、地块指标调整(污水处理厂地块)

20-29、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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