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泰顺县南浦溪和谐邻里中心勘测定界地类调整,现对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泰土征启公告(2021)092号)予以撤销。
调整后内容详见2022年5月16日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泰土征启公告(2022)030号)。
特此公告。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