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水〔2022〕6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山塘安全管理,补齐安全短板,推进山塘系统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试行)》编制要求,我局委托杭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我县第二批52座山塘开展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经初步分析评价后形成了《泰顺县山塘安全评定报告》。我局先后于2022年4月29日、5月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经专家现场查看和研讨分析后,同意通过我县第二批52座山塘安全评定结论,现将评定成果予以公布。
泰顺县水利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水利局。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