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59/2022-502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 号:
  • 竹政〔2022〕25号
  • 发布机构:
  • 竹里畲族乡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15:25:09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的通知

竹政〔2022〕25号


各村委会,各科室,乡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其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做好高风险患者的康复指导,减少精神障碍疾病的复发,提高其服药依从性,提高社会生活能力,使之早日回归社会,经研究决定调整竹里畲族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郑少力  副乡长

副组长:钟声浩  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

包州瀚  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  珊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蔡志利  派出所民警

王梦瑶  卫生院精防专职人员

夏淑芬   协管员

关爱帮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各村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小组,成员包括村网格化管理员、派出所民警、精防员、村干部、村医生、志愿者等。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乡政府职责

乡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创建有益于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公安部门职责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筛查工作和做好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护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控工作。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三)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帮助将无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负责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负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负责对符合特困户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供养和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工作。

(四)卫生院职责

1、负责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对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的训练和康复服务。

2、做好患者家庭成员的护理指导工作,督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3、通过对患者综合评估,有针对性的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以及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得到康复,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五)各村(居)委和网格员职责

1、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线索调查、登记和各种信息采集工作,发现疑似患者及时与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信息交换。

2、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3、协助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工作。

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确立关爱帮扶对象,定期共同面访患者;定期会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外出、用药、病情是否稳定等情况信息交换工作。



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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