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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1121/2022-575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石发〔2022〕15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石产业研究院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关于印发《泰顺石原石公盘和拍卖活动新冠疫情防控保障方案》的通知

院各科室:

泰顺石原石公盘和拍卖活动新冠疫情防控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石产业研究院

                                                                              2022712

 

 

 

 

泰顺石原石公盘和拍卖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活动基本情况

鉴于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复杂,上海、广东等地与我市人员流动频繁,我市防控压力陡增。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防控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于2022年7月13日在泰顺石文化展示中心(龟湖镇龟湖村垟坪)举办泰顺石原石公盘和拍卖活动。

参加对象为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文杰等共约80人。

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为保障泰顺石原石公盘和拍卖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文杰

副组长:徐爱星  吴立社  

组  员: 雷海燕  吴洁静   蓝宗坪  曾蓉蓉  黄达坚林  强  林毓君

三、防控措施

(一)活动前准备

1.健康筛查:主要包括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1)报到前30天内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行动旅居史摸排。

(2)所有人员在参加活动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3)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

①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

②既往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③参加活动前一个月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和居住史;

④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报到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⑤“健康码”非绿码,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⑥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

⑦纳入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分类管控措施的相关对象。

2.物资和场所准备: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红外体温检测仪、非接触式温度计、消毒药械、口罩、手套、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干手纸、垃圾桶等。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供参加人员使用。

活动场所根据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临时观察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室外标识明显,通风条件良好。

3.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消毒、应急处置等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模拟出现发热,或发现黄红码人员应急处置的演练,检验方案和预案的可操作性。

4.报到要求。

活动参加对象报到时,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等。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佩戴好一次性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结束行程后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5.宣传引导。

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加活动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活动人员遵循“ 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室内适度开窗通风(每天至少半小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等。在入场、公共休息区等关键环节部位,设立监督岗,防止人员聚集并劝导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二)活动期间要求

1.人员健康要求

(1)健康监测。参加对象自行前往会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会场入口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参会人员应间隔有序入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报告会场疾控和医务人员,配合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定点医疗机构转运诊治、调查等处置工作。

(2)加强防护。会议期间除主席台外,全部参会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席台座位保持0.8-1米距离,主席台人员会议期间可不戴口罩。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并做好手消毒;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2.活动场所卫生要求

(1)活动场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每日在活动场所使用后进行消毒。场所在消毒完毕1-2小时经彻底通风和擦拭后可重新投入使用。加强电梯间、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公共休息区等部位的消毒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提高冲洗和消毒频率。

(3)活动期间实时监控现场人流聚集情况,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关闭非必需的娱乐场所,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4)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明确标识。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

(1)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新风采气口及周围环境必须清洁。

(2)有回风的空调系统启用前,应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如无法安装,应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

(3)集中空调的新风和排风系统应在会前1小时开启, 会后继续运行至少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

(4)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定时检查,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厕所、污物间等的排风系统应全部投入运行;箱式电梯的排风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持正常运转。

(三)应急处置

1.异常“健康码”处置。

(1)参加活动人员中如发现红码,按照疫情防控办相关规定执行。

(2)参加活动人员中如发现黄码,立即由工作人员带至临时隔离点,按规定核验后,符合转码条件的黄码转绿码;不符合转码条件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不得参会。

2.出现症状人员处置。

(1)活动期间,活动场所派驻卫生防疫和医疗保障人员,配备必要的卫生防疫物资,负责指导会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紧急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参加活动人员中如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带离至室外并转移至临时隔离点作进一步排查,不能排除诊断的使用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单元,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暂时限制所有可能与病例接触人员的活动。 密切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可能的污染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一般病情的保障:医疗点(临时观察室)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做好登记。

(4)定点应急救治医院及时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确保有需求的参加活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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