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干〔2022〕4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洪士波任泰顺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敏任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
章细耐任泰顺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彭家洪的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敏系市直机关下派挂职干部,挂职期1年,期满自行免职。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章细耐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乌岩岭管理中心。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