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里畲族乡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23 16:36:10 浏览次数: 来源: 竹里畲族乡 字体:[ ]

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大力推动我乡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县人民政府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工作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初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审核本期政务公开内容。

三、政务公开监督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定政务公开内容,提出审定意见。

四、公开的时间: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每年四次,每季度下一月中旬公开上季度情况,每年7月中旬、次年2月中旬分别公开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一周内进行公开。每月安排一个机关站所的政务公开,分别公开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一周内进行公开。

五、每期政务公开内容都必须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归档保存。

六、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将每期政务公开内容编印《政务公开简报》发到各村(居)委会,并备案。

七、政务公开后,乡党政办要注意收集来访或咨询内容,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答。一时无法解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答复,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并书面送达来访者或咨询者。

八、乡人大负责对乡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九、政务公开监督组配合乡人大开展督查工作。

十、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8821044),收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公开栏内公布。

十一、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政务公开督查。

十二、建立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归档及时。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办事,不按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站所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内容严重失实、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而又解释不清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严重违纪的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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