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23 22:23:42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

一、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属性予以审核,对免予公开的理由予以审定。

二、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 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在政府信息界定过程中,对难以区分的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保密部门确定。

三、主动、及时报送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四、 对公文类信息各科室应在草拟文件的同时,应在发文拟稿单“备注”栏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的属性。 属于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应当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原则,参照公文类信息的要求确定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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