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春节慰问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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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乡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1〕2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4号)等精神,现将2022年度市级春节慰问资金25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乡,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该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 请你乡根据有关规定,将该资金统筹用于帮扶促进项目或公益性项目建设、困难群众慰问等,并在7月31日前将项目立项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根据《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和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并在11月30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反馈给县乡村振兴局,为下年度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附件:2022年度市级春节慰问资金一览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31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县监委、县审计局,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印发 附件: 2022年度市级春节慰问资金一览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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