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泰顺县城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报批。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1月11日—2月10日
公示形式:网上公示
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请市民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地址: 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1209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51903015@qq.com
联系电话:0577-59291979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泰顺县城区,规划范围面积3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东起S327芝坦,西邻天光湖,南到赤坑村、罗阳林场一带,北至无区域生态移民区和泰顺中学以北,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16.20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现状基准年 2021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根据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等要求,结合泰顺县城市排水现状,确定泰顺县内涝防治目标为“管标降雨排水畅、涝标降雨不成涝、超标降雨可应对”。
四、内涝防治系统总体布局
(1)系统方案
城市防洪标准:近、远期均为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城市内涝防治标准: 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暴雨。
(2)城镇内涝规划及水位控制衔接
通过河道综合治理、堤防护岸及城市排洪工程建设、易涝点及雨水管网建设、地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检测预警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城市防洪内涝治理能力。
(3)平面及竖向控制
五、源头控制规划
(1)径流控制: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可渗透地面、雨水花园和调蓄池等方式对径流系数进行控制,原则上新建地区综合径流系数按照不超过0.5进行控制,旧城改造后的综合径流系数不超过改造前,不增加既有排水防涝设施的额外负担。且改建后地区综合径流系数不超过0.7。
(2)资源化利用:雨水处理后主要用于绿化、景观水体、道路及广场浇洒、冲厕等。
六、雨水管渠规划
(1)排水体制:新建地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状采用雨污合流的,结合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
(2)排水分区:共分为六个区域,即城北区片、学前溪区片、南门溪区片、文祥湖区片、后溪区片、交垟溪区片。
(3)原水管渠规划:通过雨量计算,对各排水分区雨水管网进行改建和新建(详见附图)
七、内涝风险点整治方案
对于已建区积水点,若为正在改造或即将改造区块,首先通过抬高竖向消除风险区;其他区块则首先考虑利用周边绿地、下沉式广场等进行调蓄,或增加透水路面,路基可采用碎石层调蓄;若无条件则改造雨水管渠、增大排水能力。
八、防涝管理规划
(1)体制机制: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将其纳入到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城市排水、交通、气象、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防洪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2)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业务应用系统的按需协同,提高信息开发与综合应用的程度。至2025年,逐步建成排水防涝系统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
九、近期建设规划
本规划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措施及信息化与管理等方面。
工程内容 | 近期(2020~2025) | |
雨水管渠系统 | 现有管网改造 | 结合道路建设计划及现有积水点情况,改造现有管网5.63km |
新建管网 | 结合道路建设计划,新建管网8.08km | |
低影响开发措施 | 随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及时跟进 | |
信息化与管理 | 建设泰顺中心城区城市排水GIS系统 |
附件: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