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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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魁镇、西旸镇、大安乡: 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目前已全面进场施工,累计完成工程量约60%。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81号),现将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462.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相应增加“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指标。 请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建立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应急预案和责任制,每月25日前将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水利局(见附件2)。 附件:1.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一笔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3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各有关乡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1:
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及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
责任单位:(盖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分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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