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及新品种专利授权(推广种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资规发〔2022〕66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为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财政局于1月6日、8日组建验收专家组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现场进行查验核实工作。经验收专家组的现场查验、财务审核和材料核查等相关验收程序,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验收情况表》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5室)联系,联系人:张庆朝,电话:67589770;
附件: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docx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