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正确履行部门职能,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和制定实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专题讲座、《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在编在职干部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2.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动宣传车60次、张贴禁渔期通告等1100份、发放“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禁用限用农药”、“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农业普法宣传册”、禁渔期通告等宣传资料700多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定点普法宣传3次,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单位典型案件转化为“以案释法”案例,今年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例。 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温州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学党史 守初心 强三农”送科技下乡活动、春季禁渔期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主题活动、“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开展“绿剑”专项行动、草莓质量、蔬菜专项整治工作。精心准备资料,组织人员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进入政务中心,现场发放农业普法资料1200余份。 3.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部署法治创建满意度提升相关工作。利用浙政钉群、微信群、浙江农民信箱发布满意度宣传信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利用下乡科技培训、科技指导之机发给农户进行宣传。利用局门厅LED大屏幕,不定时不间断滚动播放法治建设宣传信息。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长期聘请浙江招脉律师事务所钱招脉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和副局长陈海华为公职律师。2022年度本局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报请县政府发文1个,全部按程序要求,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过局办公室(法规)和局法律顾问审核后按规定流程发文。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1个,全部经局法律顾问和局办公室(法规)审核。本年度执法处罚决定43个,由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后,提交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三)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执行规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讨论记录以及档案资料完整,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目前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泰顺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已执行完毕,目录已全部建档立卷。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情况 今年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8月份对本局2017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11个、废止4个。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项制度等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并调整;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情况。已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或自建办案系统办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跨领域跨部门机制,加强和公检法合作,建立刑行衔接系统。截至目前,办理公安局移送案件2起。 3.简易案件掌上办案情况。简易案件掌上办案率达100%以上的指标落实,查看现场检查执法已经100%通过掌上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没有100%转办案系统启动简易程序处罚。今年完成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7起,普通程序处罚案件40起。 4.开展2022年“绿剑”春、夏、秋、冬季农业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49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门店568家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354批次,其中农产品311批次,农业投入品43批次,立案46起,结案43起,罚款金额4.279万元。应急联动出动执法队人员42人次处置各类15件。 5.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对毒品危害进行普及,制作PPT进行宣传。 6.加强农资店规范化建设。开展农资经营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县所有农资经营单位纳入浙江省农资经营台账系统统一管理。截至目前,全县54家农药经销单位已开展农资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将所有进入我县的农药、化肥录入农资经营追溯系统。2022年,实施完成省级农资示范店建设4家。 推进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农资经营者应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建立购销台账,统一使用购销平台进行肥药购销,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化肥农药,如实记录销售化肥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有效推进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实现肥药购买可追溯。组织开展农资店负责人培训。为了规范农资店建设,组织全县农资店负责人进行线上培训54人次,宣传农资店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和农药化肥使用知识。 7.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局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379项,检查实施清单总数379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率先完成行政检查事项掌上执法全覆盖。已完成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事项12项,完成100%。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情况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有行政执法证40本,执法人员平均持证率达到100%。 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严格落实市队“每月一法”学习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员法律、法规掌握、运用程度。 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守则,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没有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方面问题。 (七)善治村创建情况 2022年省级善治村创建任务1个,已申报创建17个,其中省级善治示范村13个。 (八)行政许可工作情况 我局梳理的许可类事项审批事项已100%完成入库、网络办理,掌办率达100%,网办率达100%,即办比率达100%,跑零次比率达100%,均超过市定目标。到各乡镇行政许可监督大检查组织执法人员156次检查农资店31家和各类家庭农场合计 49家。到12月份止,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4911件,党建农业背包全程代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和变更8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二级1件、农药经营设立和变更6件、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2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驾驶资格换证8件,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42件和乡村兽医备案16件、执业兽医备案1件,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20件,现场踏勘95件农用设施地备24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机构没有单设,没有长期公职律师(2021年滨江区检察院陈海华挂职两年担任副局长兼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力量不强,科室人员业务能力需加强。法制审核担任全局的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没有一个法律专业干部,自身还存在业务不精的现象。 (二)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综合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手段相对落后,执法工作面临不少压力。 (三)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一些违法行为背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监管难度还是比较大。 (四)农业执法一些环节缺少长效管理机制,执法人员经常忙于应付“投诉”“举报”,工作量大,效率不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工作会议组织专题学习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达到上级要求。 (二)印发了《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有效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专题法治研究学习5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00%覆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符合要求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学习培训措施,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和外出交流学习,使农业执法队伍的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三)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利用各种途径,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进一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绿剑”春、夏、秋、冬季护农、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执法、生猪私屠滥宰等执法行动,生猪违法屠宰整治和其它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树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形象和执法权威。 (六)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集中力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县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自查,及重点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并整改。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办结的案卷组织内部自查。9月7日-9日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泰顺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局被抽查到6个行政处罚案卷和2个行政许可案卷. (二)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对全部干部职工持有的执法证进行年度审核,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6月开始执法件换发工作,我局干部考取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和农业农村部执法证件全部纳入此次换证范围,但是按照通知要求新执法证对执法人员身份作了严格要求,根据证件申领的相关要求梳理本单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名单以及所需材料,讨论预查后分批录入执法人员信息。除个别人员面临退休自愿放弃外,符合条件的40名原执法信息已经上报申领新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