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质强办〔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质量强县”战略,实现发展速度和质量同步提升,根据《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办〔2020〕56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部分县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泰政办〔2022〕72号)文件精神,请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做好相关单位质量强县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和核查工作。
请将《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申请表》(附件1)、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附件3)、营业执照、奖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均盖上公章,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48号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316室),同时将《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本一并上报。联系人:翁晶晶,联系电话:67592782,电子邮箱:845603359@qq.com。
附件2: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县级产业政策的通知.pdf
泰顺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泰顺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