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泰顺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下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投诉电话:县文旅体局产业发展科:0577-59281157;县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577-67593313。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下达资金。
根据《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7〕57号)、《泰顺县进一步加快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两年)》(泰旅委〔2020〕1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998.8491万元(详见附件)。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