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宜居宜业和美乡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
罗阳镇、凤垟乡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方案》(温委办发〔2023〕5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乡村振兴 (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13号)及《关于公布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第一季度风貌落后村整治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被评定为第一季度和美乡村风貌落后村“整治优胜村”罗阳镇门楼底村、凤垟乡新梨村各奖励价值5万元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第一季度风貌落后村“整治优胜村”奖励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023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该奖励资金用于村购买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用作村内绿化美化,由各村自行采购。请你们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有关乡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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