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专业岗位要求
(一)招聘名额与岗位要求。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文员岗位编外工作人员1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
(四)专业要求。有文秘专业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经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1日。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员工不得报考;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县府1号楼212室,
咨询电话:0577-67582422(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3.报名材料:《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和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按审查结果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按照《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财政局关于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2017〕5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受理咨询。
附件: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