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协同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满足老龄群体多元学习需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22〕77号)、《泰顺县委办、县府办〈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的实施意见〉》(泰委办发〔2023〕11号)和浙江省老年大学(学校、学堂)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镇(乡)社区(村居)开展老年学堂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县各镇(乡)社区(村居),包括原有老干部大学下属的教学点和社区分校教学点。
二:目标任务
泰顺县各乡镇社区(村居)老年学堂创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一)
三、创建标准
浙江省社区(村居)老年学堂规范化建设标准参照(附件二)
四、创建办法
1.由申报单位提出创建申请,填写《泰顺县老年学堂申报表》(附件三),上报浙江老年开放大学泰顺学院。
2.县教育局和县老干部大学组织人员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考评时间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在实地考核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后,评选产生相应老年学堂,并统一授牌成立。
五、工作要求
1.社区(村居)老年学堂创建已纳入乡镇考绩,各乡镇要按标准积极开展老年学堂建设,推进老年事业发展。
2.各乡镇于10月20日前统一将申报表(附件三)以word版本和带公章的PDF版本发送邮箱:1023836102@qq.com;联系人:胡昌蔚;联系电话:67590422。
1.2023年泰顺县各乡镇老年学堂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2.浙江省老年大学(学校、学堂)规范化建设标准
3.泰顺县社区(村居)老年学堂申报表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老干部大学
浙江开放大学泰顺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