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和《关于切实抓好泰顺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泰农〔2023〕76号)等文件要求,对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80元的直接补贴;20亩(含)至50亩(不含)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经乡镇核实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进行了现场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决定对泰顺状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16个种植主体给以补助,共计补助面积1431亩,金额25.008万元(附件:2023年度旱粮规模种植主体直补发放清册)。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6日,共计7天。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吴志达;联系电话:67563637。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