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泰顺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23年泰顺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情况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7.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39亿元),省财政厅初步核定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102%。2023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3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3亿元)(2023年9月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7.38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政策要求,10月调整我县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同时调整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4.05亿元,调整后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33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以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04亿元,作为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关于2023年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我县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3.33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3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编制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统筹考虑泰顺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重点工程等客观因素进行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入重点用于市政建设、文化教育、基层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投入,未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编制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拟作如下安排: (1)235国道泰顺段改建工程25000万元; (2)泰顺县交通运输建设工程5000万元; (3)泰顺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15000万元; (4)泰顺县共富大搬迁建设工程2000万元; (5)泰顺县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2000万元; (6)泰顺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基础配套建设工程1000万元; 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拟作如下安排: (1)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设工程3500万元; (2)泰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一期)5000万元; (3)泰顺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工程3000万元; (4)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雅阳分院改扩建工程800万元; (5)泰顺县新城南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8000万元; (6)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2000万元; (7)泰顺县华东大峡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级)创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7500万元; (8)泰顺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基础设施项目(一期)4000万元; (9)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大安生态科技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5000万元; (10)泰顺县茶产业现代化提升工程6400万元; (11)泰顺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工程6500万元; (12)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罗阳区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7000万元; (13)泰顺县未来乡村共同富裕项目(一期)4000万元; (14)泰顺县疫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500万元; (15)泰顺县县城罗阳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1500万元; (16)泰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 (17)泰顺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项目2000万元; (18)泰顺县浙闽边农业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1600万元; (19)浙江泰顺石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000万元; 我县今年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到5亿元,相应债券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到5亿元(其中:教育支出0.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收支平衡。 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8.33亿元,我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到8.33亿元,相应债券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到8.33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65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68亿元),收支平衡。 附件:关于泰顺县2023 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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