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7号)精神,结合温州市下达泰顺的任务情况,经培训主办单位验收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3年度县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11.79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023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不得用于与培训项目无关的支出。请你们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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