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8/2023-65699
  • 组配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泰顺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12- 13 14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23年12月04日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5大方面89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51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35项、持续整改类事项3个。截至2023年11月,立行立改类事项已整改48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已整改33项。促进出台和完善规章制度11个。

二、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问题。一是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将结转结余资金通过一体化系统提起申请,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编入下一年部门预算,杜绝未将上级结余资金编入预算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财政部门通过在预算调整阶段及时调整预算金额及执行阶段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县财政部门通过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主管部门根据上年分配及使用情况,提出分配建议,细化至资金使用单位。

2.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截至2023年8月24日,县交通运输局等2家单位收回不合规支出34.81万元、县水利局退回县财政不合规使用专项资金8.20万元。

3.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问题。2023年5月9日,县财政部门与银行重新签订协议,将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与其银行的其他财政专户的计息利率一致。县财政局于审计期间上解省财政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2959.27万元。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方面问题。针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不够严格”问题,县财政部门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项目库中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自查自纠及并逐项整改。针对“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问题,县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29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同时,将部门自评和财政复评差异率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5.关于项目库管理方面问题。县财政部门要求相关单位对141个项目库问题进行逐一核对整改,并对已到期项目进行清理。

6.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方面问题。县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制定《泰顺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就档案归档范围、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22.57万元垫付款进行排查,核销垫付款11.9万元、追偿到位垫付款0.30万元,另两起垫付款涉及案件尚处于审理及强制执行阶段。

(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应统筹未统筹问题。6个乡镇政府对应统筹未统筹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类梳理,截至2022年10月已统筹资金364.76万元,剩余部分计划分阶段完成。

2.非税收入未上缴问题。5个乡镇政府已将利息收入、分红款等非税收入356.35万元上缴县财政。

3.借款或垫付款未及时收回问题。截至2023年11月,4个乡镇政府合计收回借款或垫付款121.02万元,剩余部分相关责任人仍在催缴。

4.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方面。2个乡镇政府通过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围绕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8项产业政策奖补项目未纳入兑现系统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县财政已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将6项产业政策奖补项目纳入兑现系统,剩余2项因政策取消原因不再执行。

2.人力资源企业违规申领、截留社保费问题。截至2023年11月,两家企业已退回违规申领、截留社保费28.50万元,剩余10.95万元县人力社保局仍在催缴中。

3.未减免7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审计期间退回7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0.66万元。

4.未追回2家企业研发费补贴问题。截至2023年9月,县科技局已将两家企业退回的研发费2.94万元退回县财政。

(二)共富大搬迁政策实施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安置小区工程推进缓慢问题。夹边洋抗震安居小区小区室外附属及7#-19#、21#、23#楼屋顶、外立面工程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验收,夹边洋抗震安居小区建设工程 (1#-6#楼)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预验收,将与A、B区间挡墙工程同步完成验收。

2.安置小区缺乏后续管理问题。筱村镇枫林村村尾下山移民小区被占用工具房及安置房已清退完毕。泗溪镇政府联合施工单位对小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并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四、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工作未完成方面。泗溪镇、筱村镇、仕阳镇、雪溪乡政府通过加强项目谋划、完善招商专班组织架构、加大产业项目包装策划等举措推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

2.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问题。泗溪镇、仕阳镇、大安乡政府通过出台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实到位。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县科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要求今后开展培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泗溪镇、大安乡政府出台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筱村镇政府于2022年11月将工程项目中的固定资产纳入资产云管理,并要求在此后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固定资产配置。

4.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问题。泗溪镇政府因儿童之家项目超预算且部分采购物品价格偏高,对高出预算价部分工程款1.30万元不予支付,同时落实村委会主体责任,加强村级儿童之家的运维管理,联合泗溪镇社工站开展常态化活动。筱村镇政府审计期间收回多付图书费0.80万元,并要求责任人委托第三方对儿童之家建设工程实施内容中的PVC地革、塑胶等合成材进行现场抽检,确保质量合格。雪溪乡政府依据儿童之家建设标准,补充儿童室外活动器材、儿童玩具及儿童图书等,进一步丰富乡村儿童文化生活。

五、围绕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承包费收取不规范问题。筱村镇、仕阳镇政府通过发送律师函等形式催缴承包款。

2.无偿出借资产问题。泗溪镇政府已收回房屋租金8.5万元、环卫车租借费0.62万元。

3.45处国有房产及土地未实行统一管理问题。45处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齐全权证,因此产权尚无法划转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7处国有房产未过户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已完成1处房产过户事宜,其他6处因历史遗留原因暂时无法过户。

5.157处国有房产证件不全或无证。截至2023年11月,3处房产已办理产证,剩余154处房产因土地纠纷、超面积、资料遗失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产证。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房产长期闲置且被占用问题。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将10间被占用或闲置店面进行清退并进行公开招租,且其中8间已出租。

2.无偿出借房产。筱村镇政府研究同意将2处房产出租给企业使用,租金按评估价结算,出租事项已报县国资部门备案。

3.未按约定收取租金。县政府召集协调会专题研究入驻企业协议补签及租金收缴工作。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水土保持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县水利局已督促两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剩余一个项目因不符合办理条件,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2.对擅自取水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两家公司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3.对河道弃渣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罗阳镇政府根据县水利局函告对河道弃渣情况进行调查,同时组织人员、机械对该河段进行平整、清理。

4.取水许可证办理不规范问题。县水利局于2022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的通知》,规范取水许可证办理。

5.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免未免问题。县水利局已明确并告知业主单位可以通过申请方式退还水土保持补偿费,截至2023年11月,因业主单位还未提交申请手续,相关流程仍在推进中。

六、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实施未发挥资金效益问题。泗溪镇政府落实村级人员对游步道及周边进行后期管护;整合老年食堂和养老互助中心闲置场地,引入来料加工产品及结合共享社、幸福里平台,提高闲置场所的使用率;委托公司运营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督促十大制茶工匠工作室恢复正常运营。筱村镇城镇供水一期工程2023年日均供水量已达设计供水要求。

2.多计工程款问题。彭月小微创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已从质保金中扣回核减金额8.73万元;泗溪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企石村段工程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多计金额4.74万元。

3.工程款支付管理不到位。泗溪镇政府要求施工方完善工程支付证明性资料,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第三方结算,并出台《泗溪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各类投资项目。仕阳镇政府已与两家设计公司对接设计费收回事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

4.工程管理随意性较大问题。泗溪镇政府为解决安置小区长远用水问题,谋划建设横坑片区供水一体化项目,目前已完成坑头、华垟等村水源头的设计评审,坑头村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筱村镇政府出台《筱村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仕阳镇政府组织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工程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与精细化。

5.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实施。泗溪镇、筱村镇、大安乡政府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规范工程发包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审计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也存在个别问题情况较为复杂,需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将问题整改落实到底。一是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继续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促进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升整改效果。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在实施审计和督促整改过程中,加大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力促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问题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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