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泰顺县统计局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推动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抓手,以高质量数据生产为核心,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统计监督,加快构建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与数字时代相契合的统计法治环境,为全县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及时汇报统计工作形势以及我县贯彻实施意见建议。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与党建教育、干部培训、专业统计工作融合推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推进督察整改落实。1.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召开迎接省统计督察专题会议,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抓好各项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2.加强全面排查,防惩统计造假。聚焦统计督察重点内容,对照统计督察清单认真开展全面排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对全县违反统计法治精神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压紧压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3.坚持照单全收,推进督察整改。针对国家、省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进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形成整改报告。 (三)创新执法监管,切实提高法治规范建设。1.推进数字化新应用。进一步完善执法月度“三色预警”机制和数据质量管控指数,积极参与省统计局“一体化统计监督”改革工作,进一步拓展执法事前分级筛选、事中规范高效、事后惩教结合等方面的应用,构建数据生产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防惩统计造假的闭环管理。2.推进执法手段创新突破。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防止检查的随意性,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提升统计执法监管的实效。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推进执法力度增量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不执法、不立案、处罚宽松软、执法合力不够等问题精准发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宣传提质扩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1.搭建领导干部普法宣传平台。通过周一夜学平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常态化学习班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醒和引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2.巩固统计人员普法宣传平台。把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并落实网络学法要求,依托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载体,抓好在线学习和测试。并以“三服务”、统计稽查、专业例会、乡镇网格化活动等为契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集中培训统计法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3.打造统计创新普法宣传平台。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制作普法推文或动漫等形式作品,利用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广宣传作品,组织在线统计法治知识竞赛、随会知识竞赛等,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的创新力度和宣传实效,展现泰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形象。4.推广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加强一线统计服务宣讲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法的知晓率。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法治环境。1.提升执法专业能力。一方面加强内部执法业务能力建设。通过“理论+实践”“师徒传帮带”等方式,培养专业与执法兼顾的执法骨干。鼓励申报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新的统计执法人员力量。2.增强统计执法效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流程公示。把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健全统计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查实必惩。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震慑力和影响力。3.提升执法服务能力。将“柔性”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一方面围绕构建服务型统计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的服务性。将服务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注重检查过程中的法治宣传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有效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另一方面突出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法治宣传作用。加强与调查对象的沟通交流,收集关于改进和完善统计执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统计执法社会效果,在统计执法中更好地体现处罚与教育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我局只有2名持证人员,全部为兼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专、不够精,未能更好满足日益增加的执法需求和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要求。 (二)统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力度还不够。 (三)统计法治宣传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还需加大力度,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做好统计法治的宣传宣讲,提升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好新年度法治工作。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各项法治政府和统计法规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担当精神。 (二)强化执法,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三)担当有为,进一步历练统计执法队伍。实现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化、执法检查专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有效保障统计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四)提升质效,进一步探索统计普法形式。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宣传,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深化日常统计普法,创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第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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