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3-61596
  • 组配分类:
  • 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23- 02- 27 15 : 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包括部门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县共190家单位,包含县机关单位及二级单位89家,乡镇人民政府19家,教育系统82家。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

同比±%

合计 

1880

1885

-0.27%

因公出国(境)费 

65

65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小计 

1065

1070

-0.47%

公务用车购置费 

255

255

0.00%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810

815

-0.61%

公务接待费 

750

750

0.00%

注:2023年预算数、2022预算数均为当年财政拨款预算。

三、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23“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23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80万元,比2022年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1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县因公出国(境)费采用总量控制方式,2023年预算安排6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原因是疫情放开后,随着经济发展与县城建设需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学习的必要性,需要“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保持一定的规模,确保我县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1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0.61%。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政法部门执法用车更新,公务用车经费压缩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75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持平的原因是我县按照中央规定要求严控各类公务招待事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招待标准,从部门预算申报阶段杜绝违规、超标公务招待现象的发生,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部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泰顺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本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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