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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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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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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 03- 20 11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泰顺县农业农村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 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泰顺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泰顺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泰顺县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泰顺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泰顺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泰顺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泰顺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泰顺县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泰顺县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泰顺县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7.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泰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泰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县本级预算

二、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2110.87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22110.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万元增加了万元,增长了117.71%,主要是上年转移支付结转项目多和年中有预算追加。

其中:上年结转8263.47万元,占37.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4.17万元,占58.9%;政府性基金收入823.23万元,占3.73%;

(三)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22110.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22.91万元,增长了106.88%,主要是上年的项目在本年完成。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23万元、农林水支出2027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41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70.59万元,占17.51%;日常公用支出361.52万元,占1.64%;项目支出17878.76万元,占80.8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22110.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287.64万元、政府性基金823.23万元;支出包括:包括教育支出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23万元、农林水支出2027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41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87.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31.54万元,增长109.6%,主要是上年转移结转多和年中有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38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7万元,占2.23%,卫生健康支出228.64万元,占1.07%,农林水支出20274.51万元,占95.24%,住房保障支出305.41万元,占1.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4.38万元,主要用于农广校种养技术专业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8.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8.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237.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159.6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控制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605.4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三资监管网络”的后续维护、植物检疫、乡村振兴办公、水稻杂交种子贮备、全县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生猪屠宰补助、国营农场补助支出等支出。

(12)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6224.7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05.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23.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7.12万元增长了305.28%,主要是增加了生产垃圾全县运维费费、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及处置、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等3个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农村生态环境支出700万元,占85.0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83.23万元,占10.11%;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0万元,占4.86%。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农村生态环境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全县运行维护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83.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支出。

(3)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及处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2万元,增长了19.3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有关专家来泰技术指导及技术交流活动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项目增加,省市有关专家来泰技术指导及技术交流活动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1.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98万元,增长2.76%,主要是新录用人员及临聘人员增加,各项开支随之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78.76万元,一级项目1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病控制(项):指用于农业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便的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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