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山塘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我县山塘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67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的通知 》(泰财农〔2023〕18号)等有关要求,经县水利局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审核,现将2023年度山塘综合整治项目省补助资金28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指标。本期拨付145万元,剩余139万元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请你们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任务和民生实事考核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2023年度山塘综合整治任务。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3月3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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