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1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93号)精神,现拟对2022年省级农商互联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进行公示(有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反馈。
联系电话:67582467(县经信局商贸市场科),联系地址:泰顺县环城路138号。
附件:泰顺县2022年省级农商互联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拟补助名单.doc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