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9/2023-6219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文 号:
  • 泰水〔2023〕36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1

关于印发2023年度水利工程运行和安全度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库管理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提高洪涝干旱应对水平和能力,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事关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强化水旱灾害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县水利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水旱防御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

根据《关于同意实施<泰顺县2022-2023年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发〔2022〕38号)和2022年4月18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6号)等文件和省市部署要求,按照《2023年泰顺县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任务分解表》,共涉及12个乡镇24座小型水库和15座重要山塘。同时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浙水办〔2023〕5号)要求,辖区规模以上水利工程产权登记率达到60%以上。请各有关乡镇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报账工作。

二、美丽山塘创建

泰顺县2023年计划创建“美丽山塘”5座,分别为南丰山塘、三叠岩山塘、龟墩山塘、沙丘山塘、简洋山塘。请有关乡镇务必按照浙水农电〔2021〕13号的创建标准要求,进行提升和完善,于9月30日前按《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标准(试行)》要求提交申报台账材料,由县水利局初审后汇总上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对“美丽山塘”进行市级复评,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省水利厅备案。

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复核和精品工程

2023年计划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复核126个,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48座、山塘2座、标化堤防22处、电站51座。泰顺县2023年创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精品工程3座,分别为三插溪水库(省级)、仙居水库(省级)、双涧溪水库(市级)。

四、山塘应急修复

抓好落实《关于下达2022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山塘应急修复项目)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2〕181号)文件下达的37个山塘应急修复项目任务,各有关乡镇要在4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报账工作。

五、安全度汛工作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3〕87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259号)等要求,要高度重视安全度汛工作,从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突出抓好病险水库山塘和险工险段堤防安全度汛、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全面做好水库山塘堤防安全度汛工作。

(一)2月24日前完成水库“三个方案”报批(备案)并做好培训和演练;(二)3月1日前完成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更新,同步开展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责任人培训;(三)督促辖区水库“三个责任人”在4月15日前组织新任的水库有关责任人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全国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培训系统视频培训;(四)3月1日完成前山塘(行政、管理、技术、巡查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和标化堤防“三个责任人”名单更新并组织责任人参加培训和演练或观摩演练;(五)2月24日前完成重要(屋顶)山塘及影响常住人口复核,形成清单;(六)做好水库、山塘、标化堤防巡查和检查及问题闭环整改工作;(七)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105号)和省市部署要求,各乡镇参照《方案》所附的汛前检查报告编写提纲,分类梳理水库、堤防、山塘等检查、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检查情况,结合汛期大检查总结报送要求一并报送。

六、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

(一)两不八有创建任务。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1000千瓦以下小水电站“两不”“八有”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1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我县单站装机1000千瓦以下水电站要实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记录、有鉴定检测、有标志标识、有防护措施、有应急管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存在“三合一”场所的“两不”“八有”目标,创建工作按照电站自评、县级评审、省市复核抽评的程序开展。各电站业主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两不”“八有”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专人负责,立足小水电站运行管理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监督指导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浙水办〔2023〕5号),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及时率完整率达标率80%。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1日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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