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站所、各村(社):
现将《罗阳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阳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推动部门间、县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积极探索实现乡镇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罗阳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赋权、下沉、提效”原则,高效承接部门赋权下放行政执法工作;为优化资源配置,打破站所壁垒,整合“1+X”执法力量,按照“统筹安排、业务归口、法制审核、统一执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机制,打造一支以罗阳镇为主体专业化执法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罗阳镇“一支队伍管理执法”办公室,以罗阳镇为主体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推进。
(一)领导小组
队 长:叶德进 罗阳镇人大副主席
副队长:李 俊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何守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陈 豪 司法所所长
叶圣圣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法制审核员:林彬彬
成 员:罗阳镇执法人员、各基层站所干部及辅助人员(具体见附件名单)。
(二)罗阳镇人民政府及综合执法队工作职责
罗阳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罗阳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审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
罗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职责: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负责行使发展改革、环境卫生、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等上级部门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适应行政强制权,负责牵头开展相关联合执法工作,具体行政执法职权的行使以政府公告为准。
(三)罗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叶德进。全面主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负责联合执法牵头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李俊。负责发展改革、人防、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等划转事项行政处罚案件,以及镇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何守全。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等主管事项日常巡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以及镇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叶圣圣。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类巡查,办理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以及镇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陈豪。负责法律知识培训、执法案卷评查、案件合法性审查;负责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律所和法制员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主持听证程序,牵头复议、诉讼等工作;以及镇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联系人:下派联系人负责办理本业务系统案件(事项直接划转罗阳镇,但未补人员、未设基层站所类案件)。
法制审核:林彬彬。建立专业律师+法制审核员机制,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执法人员职责:落实日常巡查任务;归口办理流转案件;听令处置应急任务;完成执法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助人员职责(含镇条线干部、临聘人员):协助执法人员工作;归口报送问题线索;完成执法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派件流转、法制审核、系统维护、台账整理等日常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未赋权事项由各业务站所按照上级部门明确事项处置;赋权下放事项监管、投诉、举报由主管部门认领,行政处罚以罗阳镇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集中实施。
2.2022年9月24日之前已立案由原单位继续办理;未立案以镇为执法主体,统一按照主管业务条线分工归口办理。
3.以镇为单位设立执法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处罚工作事项对接;建立“律师+法制员”法制联审机制,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法制审核。
三、建立日常基础运行机制
(一)建立法制联审机制。按照“专业律师+法制员”模式建立法制联审机制,由罗阳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和安排1名干部(执法证)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法制审核。
(二)建立例会会商机制。建立“例会会商研判”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会商研判例会,总结部署工作、分析研判难点、集中解决问题。
(三)建立统一派遣机制。建立执法事项统一派遣机制,执法办公室按照业务归口分发办理;立案查处由各业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查处;强制执行的由业务部门拟制方案、提出申请,罗阳镇牵头,部门协助,联合执行。
(四)建立派驻办案机制。执法中队、规划所先行安排2名执法人员入驻,以罗阳镇为主体办理案件。
(五)建立执法巡查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巡查、专项执法巡查和联合执法巡查”机制。日常监管巡查,派驻基层站所根据各自业务自行安排日常巡查;专项执法巡查,派驻基层站所根据需要,制定方案,报队长同意后统一集中实施专项巡查;联合执法巡查,根据重大活动、节日假期间以及阶段工作需要,以镇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联合巡查。
(六)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按照“分类处理、联合执法”方式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按照各站所职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派驻基层站所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全辖区重大联合执法,由各站所拟定联合执法方案、提出申请,经队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半小时现场处置机制。周一至周五,按照正常上班要求,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八)建立新型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严格管理执法人员和执法案卷;推广运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和“说理式”“教科书式”等柔性执法方式。
(九)提供执法硬件保障。设立一支队伍临时办公室,设置办案室、询问室、罚没品库等库室,配备设备;需检测、测绘等数据,由各站所联系并报队长批准后,以罗阳镇为主体委托第三方执行。
罗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