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发展和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泰顺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泰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办2023年泰顺县职业技能系列大赛(以下简称“系列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引领带动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大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泰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技能大赛形式内容、扩大技能大比武规模、提高技能大比武质量,全面培育“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我县支柱产业、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大赛内容
(一)系列大赛项目:各项赛事(详见附件)将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事宜以各项赛事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二)参赛条件: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涉行业人员且年满 16 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的;
2.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 6 个月的企业职工;
3.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 农民等群体。
4.学生组选手应具有我县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籍。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筹划(4月)。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协会的工作实际,遴选系列大赛项目,编制大赛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比赛(5月至10月)。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各项技能大赛。
五、竞赛经费
(一)系列大赛办赛经费支出按照规范、节约的原则,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为办赛和组队参赛工作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系列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
六、表彰奖励
(一)本次大赛各项目(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优胜奖若干,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获奖选手需达到理论知识、技能实操双合格。
(二)获奖选手均由县人力社保局技能人才评价(鉴定)中心代章形式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发放低等级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
七、组织机构
系列大赛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系列大赛各项赛事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决策赛事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各项参赛工作。各赛项技能竞赛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要发挥专业优势,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赛前、赛中、赛后的全过程宣传活动,通过典型宣传、系列宣传、特色宣传,挖掘典型事迹,提升赛事影响力传播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安全有序。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各赛事有关单位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确保大赛安全有序。
(四)竞赛期间,请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