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3-6262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19 15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未来乡村建设目标任务,现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随文下达补助资金300万元,原则上应按不少于1:2撬动其他资金,投入项目实施。

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县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项目专账,明细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财农〔2023〕53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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