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
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未来乡村建设目标任务,现将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随文下达补助资金300万元,原则上应按不少于1:2撬动其他资金,投入项目实施。 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县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项目专账,明细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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