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9/2023-6246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文 号:
  • 泰水〔2023〕52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泰顺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职责分工。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式江

副组长:季昌斌 张罗青 朱文滨 钱岁成 夏智渊 严飞鹏

成  员:吴颖、温兴良、周贤武、林风雷、包长尺、周鹏、

陈之持、夏罗生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规划建设运行科负责人兼任。

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县水利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三)、倡导安全文化,推动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活动。

(四)、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六)、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水利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究、评估。

(七)、组织召开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会。

(八)、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关于事故隐患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制落实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并提出建议。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

苏式江:对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

季昌斌:负责水政监察、珊溪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张罗青:负责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城镇水源、水利旅游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朱文滨:负责局机关办公后勤、综治平安、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钱岁成:负责水利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水库山塘、农村水电、水文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夏智渊: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美丽河湖创建、生态河道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严飞鹏:负责交溪流域水资源开发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岗位职责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1.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分工;

2.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办公楼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职工食堂、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3.负责局机关车辆的日常调度、管理和维护,组织局驾驶员开展安全和交通法规学习。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和涉河涉堤项目审批事项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监管。

(三)、规划建设运行科

1.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水利规划,负责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指导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指导重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4.参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和鉴定工作。

5.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1.查处水行政执法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调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2.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3.指导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五)、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1.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监督和指导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和开工备案审核。

4.指导河道、堤防、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美丽河湖创建等工程的安全生产。

6.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六)、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1.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小水电)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负责非电站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指导水库、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度汛工作,督促落实度汛预案,负责审查水库控制运行计划;

5.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1.负责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及除水库山塘以外的农村水利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编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八)、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1.负责在建水土保持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编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水资源及水资源保护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3.指导职责范围内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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