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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3-6291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无〔2023〕0号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4号建议的函

邱兆永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对乡镇产业项目的规划指导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乡镇做好产业规划指导的建议

我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按照城乡一体、特色彰显、开发与保护协调的理念,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三大功能空间布局,严格管控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乡村空间整体形态,积极构建了“一核两区三线六片”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三魁位于泰顺东南部,属于南部特色精品产业区,包括龟湖、仕阳、雪溪、三魁、西旸、大安、东溪、柳峰、凤垟、泗溪、雅阳、彭溪等乡镇,依托茶叶、畜禽、中草药等特色产业,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精品农业,伸长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产业融合,打造南部特色精品产业区。在实施好“六个一”重点产业工程的基础上,瞄准三魁的特色产业,主打生态、绿色品牌,做出特色、创出精品。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培育:茶叶、杨梅(水果)、生猪(畜牧)三大产业,占领山区特色农业的制高点。乡镇可根据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进一步细化,如有需要我们非常乐意帮助指导乡镇做好项目规划。

二、关于加大产业扶持的建议 

近年来农民对就业增收的愿望十分迫切,县委、县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持续出台了多个产业扶持政策。其中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强农惠农助推共同富裕“直通车”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办〔2021〕58号)文件,对种植生产稻麦、旱粮、茶叶、名优水果基地和常年蔬菜基地等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资金补助,对基地达一定规模的还可以申请基础配套项目的支持。

三、关于加大对品牌的包装及推广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把农业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企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坚持加强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相结合,积极从优质农产品入手、深入实施品牌共建战略,致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质量品牌优势,打造以“一罐茶叶、一篮水果、一瓶蜂蜜、一包干菜、一箩薯芋、一服草药”等“六个一”为特色的泰顺“山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和鼓励本地特色农产品加入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体系,运用策划、挖掘、宣传等方式做好“三杯香”茶叶、“泰顺杨梅”等农业区域性公共品牌的维护和宣传。目前全县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只,“泰顺杨梅”和“泰顺猕猴桃”等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只,省著名商标9只,浙江省名牌产品4个,浙江省名牌农产品2个,温州市知名商标15只,“三杯香”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到14.68亿元。为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扶持力度,近年来出台《泰顺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办〔2020〕56号),对全县涉农企业获得浙江省名牌农(林)产品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给予10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5万元。

四、关于来料加工点的用地问题

根据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顺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资规发〔2023〕5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工场所设施农业用地不予审批,因我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缺和财力不足等原因。下步我局将密切关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若有符合代表所提涉及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扶持资金等相关政策,在项目前期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经属地政府审核上报,我局将全力给予支持。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县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宝贵的建议与意见。

联系单位: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67595157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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