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我县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实施全过程监管机制。
一、实行办前登记制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后,于受理次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统一报表平台”报县府办政务公开科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受理单位、受理时间、申请人姓名、主要申请内容、承办人员姓名、承办人联系电话、登记时间等。(报送方式:浙政钉-工作台-泰顺县统一报表平台)
二、实行办中督导制
行政机关提报的依申请公开登记后,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将与受理单位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和难点,督促指导受理单位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建议书的起草。受理单位制作完依申请公开答复建议书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于受理10个工作日内报县府办政务公开科。
三、实行答复三级联审机制
对受理单位提报的内容简单、事实清楚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建议书,由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和县司法局联合会审,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受理单位。对受理单位提报的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建议书,由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召集由县司法局、受理单位法律顾问、受理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审联办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并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受理单位。
四、实行复后存档制
对能够现场答复且已答复的申请,受理单位将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现场答复意见文字材料(电子版)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统一报表平台”报县府办政务公开科报备存档。对经联审联办通过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建议书,受理单位根据审核意见拟定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在法定答复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并将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电子版或扫描件)、寄送凭证(电子版或扫描件)等于3个工作日内报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存档。
同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理实践,总结归纳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七步法”,即“补不补-是不是-谁负责-有没有-给不给-怎么给-怎么答”,为行政机关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南。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