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由于投标单位在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时:表10.2.2-25专业技术措施暂估价表内金额未在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暂估价栏)显示,但汇总金额已计入表10.2.2-25专业技术措施暂估价表的费用,因此不影响本次投标报价。此次不下浮费用(暂估价(459829.8元)、暂列金(300000元),按招标清单汇总合计:759829.8元)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93450
泰顺县包垟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