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柳峰乡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24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牧歌云憩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20〕2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泰顺牧歌云憩田园综合体建设,现将2022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支出指标。 请你单位按照《泰顺县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泰农〔2020〕166号)有关规定,尽快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实行县级验收和乡镇报账制相结合管理,项目通过乡级预验收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开展核查验收工作。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和提供相关报账材料后,由柳峰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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