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十批(2022年度)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2022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1〕1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1号)等有关精神,现将第十批(2022年度)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补助资金490万元下达给你镇,并相应增加“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指标。 为确保项目实施,补助资金实行分期拨付。鉴于司前畲族镇黄桥村已经完成相关程序进场施工,本次先拨付补助资金150万元,剩余补助资金340万元按项目进度拨付。 请你镇严格按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 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抄送: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司前畲族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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