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泰征地补〔2023〕1号) 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3年4月25日公布以来,共收到反馈意见 0 条, 申请听证人数 0 人,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布补偿安置方案(新仓村)_202306061033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