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基〔2023〕41号
各中学(附中),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60号)和《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3〕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全面提高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泰顺中学定向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3B及以上。
(三)具有该初中学校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两年及以上(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习经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2023年,泰顺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定向生372名。
三、录取办法
(一)县教育局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比例下达定向生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二)定向生需参加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泰顺中学志愿。在泰顺中学统招生、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公费生录取完毕后,再进行录取。
(三)定向生分为保底定向生和调剂定向生两类,名额分配比例为3:7。对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定向资格的学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泰顺中学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下同),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学校在泰顺中学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内,没有完成本校30%保底录取指标的,则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足保底录取指标。若学校调剂定向生指标录取未满的,剩余指标由县教育局统一调剂,在全县初中学校范围内,从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定向资格的学生,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组织做好招收定向生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市县招生有关政策,负责向学生家长做好2023年定向生分配的宣传等工作。
(三)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学校要将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开举报电话。
泰顺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周建海副县长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