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23年泰顺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泰顺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22〕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地质灾害“控险保安”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温政办〔2022〕37号)、《温州市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灾害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依靠科技进度和管理创新,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双控机制、综合治理模式和管理创新体系,全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避免因灾群死群伤事件,为我县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和建设山区共同富裕的“重要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控险保安”三年行动,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识别、精准预警、快速处置、分类治理、源头管控、数智管理等综合防治体系。全周期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与现场验证,完成罗阳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仕阳镇溪东村地质灾害风险双控村级试点调查,完成9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新建15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点和无线简易降雨报警器40个;持续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库;加强部门应急联动,提升灾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即查即治”,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损失。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一)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现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70处(含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主要分布在县城周边及县域东部、南部等人口相对密集地区。受台风影响大的彭溪、雅阳、柳峰、泗溪、东溪、凤垟、仕阳、龟湖、雪溪和暴雨集中的罗阳、司前、筱村、三魁、大安等乡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的高陡边坡和沟口附近的居民点、公路沿线、中小学校、旅游景点、医疗机构、宗教场所和人口集聚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二)重点防范时段
5-7月份的梅雨汛期,强对流天气短时暴雨或长时间持续降雨易诱发崩塌、滑坡,要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者连续三天以上大雨、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份的台风汛期容易发生暴雨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台风临近开始强降雨,以及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1.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逐级负责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落细。
2.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财政、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教育、经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发布,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承担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气象局负责降雨天气预测预报,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排查调查、评估预防、避让搬迁、工程治理、抢险救灾与应急排险等防治经费保障和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和救灾物资储备;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含农村公路)水路有关领域,住建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及切坡建房有关领域,水利部门负责各类水利设施有关领域,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农村有关领域,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有关领域,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有关领域,卫健部门负责卫生医疗领域,民宗部门负责民族宗教领域,经信部门负责工业商贸领域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切实健全基层防灾体系。乡镇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组织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制作发放明白卡;落实乡镇防灾责任人和村级监测预警员,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利用“地灾智防”手机APP,建立网格化巡查监测制度,做到巡查无死角,监测无间断,预警全覆盖;开展风险防范区影响人员信息排查录入,强化“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和“地灾智治”平台应用,实现对人员转移的精准管控,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于新发现的隐患,属地乡镇、村要按照“即查即治、一点一案”的原则,落实年度防御工作措施,加强巡查,一旦出现灾(险)情,要做好人员转移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要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抓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调查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根据“十个一律”排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乡镇分工配合,全面发动群众,重点查找房前屋后、路上路下、沟道沟口的山体裂缝、表层松动、土石崩落、坡脚开挖临空等变形迹象,实行“发现一处、调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闭环管理。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同时要对历年来的已完成127处旧房拆除避让搬迁点和142处已竣工验收治理工程点进行再排查,防止搬迁后回迁违章搭建,做好治理工程后续管理维护。
2.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今年要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与现场验证,完成罗阳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仕阳镇溪东村村级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调查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日常管理。极高风险区和影响人数100人以上的高风险区划定为重点风险防范区,影响人数30-100人的高风险区和影响人数100人以上的中风险区划定为次重点风险防范区,其它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划定为一般风险防范区。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逐一落实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每个防范区要设立1块防灾标识牌,逐户发放1份避险明白卡,落实1名群测群防网格员。
(三)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加强自然资源、气象、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会商,不断完善预报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省市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信息和风险提示单等,积极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严格落实汛期防灾制度。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制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变化情况;认真落实汛期应急值班、隐患巡查和灾情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五查30问”地灾防治工作制度,普及运用“地灾智防”手机APP,做好风险防范区日常巡查管理;充分利用“浙江安全码”,做好风险防范区人员安全管理。
3.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县、乡两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预案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技术支撑,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汛期常驻泰顺,随时待命,一旦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各乡镇政府要及时上报灾(险)情速报表,需明确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规模、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应急措施主要是:立即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危险警示牌和警戒线,将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加强隐患巡查,安排专人监测,做好详细记录等。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调度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到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为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1.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位于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含农村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评估报告中的要求,落实防治措施,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选址工作,由政府出资委托中介单位对农村私人建房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2.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网络。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分类分级监测,逐一落实乡镇防灾责任人和村级监测预警员。新建15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和40个无线简易降雨报警器,开展泗溪镇半溪村汪山头小流域沟谷泥石流专业监测并筹建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站,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网络。
3.加强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即查即治”制度,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避让搬迁、工程治理(应急排险)、专业监测等综合治理措施。2023年计划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9处。贯彻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
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和监督考核,把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级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县财政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县级预算,提高工程治理、应急排险、避让搬迁、群测群防网格员补助、农村建房评估、宣传培训和避灾安置点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
(二)加强依法防治,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防汛值班、灾险情报告、应急处置、建设项目评估“三同时”等各项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灾责任制、治理工程和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对于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要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治理。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升防灾能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防灾人员业务培训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至少组织一次县级培训班和县级演练,一般乡镇每年至少1次演练,重点乡镇每年至少2次演练,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和基层人员的科学防灾能力。
附表:1.泰顺县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一览表(170处).doc
2.2023年泰顺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任务一览表(9处).doc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