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蓝锋生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蓝道远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双坑口保护站站长职务;
李碎祥任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吴文平任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王细辉任泰顺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毛晓鹏任泰顺县氡泉管理处主任,免去其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洪志敬任浙江开放大学泰顺学院院长;
赖圣化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双坑口保护站站长,免去其泰顺县氡泉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刘英涛任泰顺县教育局总督学,免去其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万利任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徐剑锋任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日升任泰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秋秋任泰顺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曾文艺任泰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夏良飞任泰顺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雷祖培的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言素的泰顺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惠东的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永进的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益春的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饶大伟的泰顺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兆明的泰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曾长达的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刘英涛、陈日升、张秋秋等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