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3-6354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无〔2023〕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泰顺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截至6月底)

一、完成情况

(一)衔接资金项目

1.2021年度及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全县2020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类)共有50个项目未完成(具体见附件1-1);2021年度共下达项目118个,安排补助资金2033.28万元。截至6月底,全县已完成项目114个,完成率为96.61%;拨付补助资金1544.78万元,拨付率为75.97%。其中筱村镇、西旸镇、彭溪镇的项目完成率未达100%。(具体见附件1-2)

2.2022年度项目完成情况。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138个,安排补助资金3237.41万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项目111个,完成率为80.43%;拨付补助资金2122.61万元,拨付率为65.57%。其中竹里畲族乡、雅阳镇、彭溪镇、罗阳镇的项目完成率低于70%,龟湖镇、竹里畲族乡的资金拨付率低于30%。(具体见附件1-3)

(二)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共富意愿调查排摸的通知》(泰乡振〔2023〕16号)文件要求,全县完成了一轮的摸排工作。经汇总分析,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工作宣传还不够全面,调查排摸工作还有待提升,特别是全县14个乡镇15个低收入家庭统计监测样本村中仅7个村40余户有参与意愿,参与意愿率不高。同时,为做好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起草了《泰顺县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项目操作规程》,并与泰顺农商银行就低收入农户贷款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达成一致意见。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宣传。

截至6月底,全县共收到相关宣传信息75篇,完成率39.5%,其中筱村镇、南浦溪镇、雅阳镇、龟湖镇、西旸镇的完成率为0%。(具体见附件2)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

全县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共112家。截至6月底,已完成注销工作75家,注销率67%;未注销37家,涉及罗阳镇等12个乡镇,其中柳峰乡、雪溪乡、筱村镇、百丈镇的注销率在50%以下。(具体见附件3)

(五)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

截至6月底,低收入农户系统管理工作普遍较好,其中全县数据录入上报率、“一户一策”帮扶走访率、农户空间录入率、“两不愁三保障”维护完成度均达100%;部分乡镇结对干部浙政钉干部端使用覆盖率未达98%,农户端激活率偏低。(具体见附件4)

(六)“百千万工程”等验收台账报送情况

2021年度百千万工程应报19乡镇,已报10乡镇;2022年度应报19乡镇,已报4乡镇;2020年度第一批安居圆梦应报19乡镇,已报7乡镇;2020年度第二批安居圆梦应报17乡镇,已报5乡镇;2020年度第三批安居圆梦应报9乡镇,已报3乡镇;异地搬迁项目应报14乡镇,已报10乡镇。(具体见附件5)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衔接资金项目。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好乡镇预验收制度。本次通报为2023年之前下达的项目,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在8月15日前完成(预)验收,需县级验收的项目要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并在验收通过15天内完成报账工作;对未完工的项目要督促实施单位抓紧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对2023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要于7月20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2023年底),并及时通知和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建设内容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二)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工作。各乡镇要加大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动员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参与,力争14个乡镇15个低收入家庭统计监测样本村的参与度达100%。同时,县乡村振兴局要积极筹备,尽早将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事宜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泰顺县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项目操作规程(试行)》,规范操作流程,推进低收入农户抱团增收项目操作制度化、规范化。参与的低收入农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乡镇强村公司及县农合农业有限公司层层签订相关协议书,及时缴纳抱团增收项目资金,力争8月份落实一批抱团增收项目。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宣传。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振兴工作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每月及时报送与本乡镇有关的乡村振兴工作信息简报,确保在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宣传任务。

(四)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抓紧完成注销有关工作;对于逾期未还借款的,各有关乡镇要督促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追讨力度,收回逾期未还借款,并按照《泰顺县扶贫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办法》的规定,加收逾期滞纳金,必要时可借助司法力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追回互助资金。资金互助组织注销工作将在年终考核时按6月、9月、12月的完成情况予以扣分。

(五)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和系统日常维护的需要,请各乡镇按以下要求扎实推进。一是加快全面推广使用农户端,按照全省18-65周岁低收入农户每户至少有1人注册的要求,特别是激活率靠后的乡镇要加大推广激活力度,推进应激活尽激活。二是注意新增就业信息填报,每月更新时认真核对,发现确实无劳力的应及时跟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修改大救助系统里劳力情况,对有劳动力的请在系统内更新就业情况。三是关注县级结对走访情况,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有关结对单位的干部登录手机端并走访农户。四是严格上报时间,各乡镇务必每月25日前完成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内的所有数据更新并上报。

(六)“百千万工程”等验收台账报账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好乡镇验收报账制度。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在8月底前报送验收台账,对与申报内容有出入需调整或确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向县级申请优化调整或终止。

(七)其他工作事项。一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引导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并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7月底前上报一批,切实推进发展产业促进增收。二是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工作,并于7月底前上报一批,同时要在浙农帮扶系统上每月动态维护岗位信息。三是项目储备工作,各乡镇要提前做好项目的谋划与争取,结合地方特色,谋划或更新完善1个以上镇域型或片区型,同时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谋划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请各乡镇予以重视,年终将对未按时完成的予以考核扣分。

附件:1-1.泰顺县2021年度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完成项目明细表(截至6月底).docx

          1-2.泰顺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1-3.泰顺县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2.泰顺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宣传完成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3.泰顺县资金互助组织注销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4.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管理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5.“百千万工程”等验收台账报送情况表(截至6月底).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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