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 |
彭溪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桥墩水库集雨区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根据《王彩莲副市长批示办理单(2022第532号)》及县长批示精神,《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泰顺县珊溪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22〕97号)要求,经县生态环境审核并组织财政、资规、农业、执法等部门联合抽查验收,经研究决定拨付第一批桥墩水库集雨区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专项经费869.81468万元给你们,其中(泰财农〔2023〕56号)文件已预下达650万元,本次下达219.81468万元用于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请你镇严格按照泰政发〔2022〕9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兑付资金,做好桥墩水库集雨区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3年8月2日 抄送: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彭溪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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