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泰顺县泗溪镇新和村垦造水田项目结算资金的通知 |
泗溪镇人民政府: 泰顺县泗溪镇新和村垦造水田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并报备入库,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的通知》(泰政办〔2013〕98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占水补水、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5〕14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现将泗溪镇新和村垦造水田项目结算资金37.6573万元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补助资金27.6678万元、乡镇工作补助经费9.9895万元。该项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该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并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2日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泗溪镇财政组,刘一忠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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