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温州市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的通知 |
泰顺县翔和白鸽养殖场: 为确保温州市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 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 2023 年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的通知》(温农发〔2023〕29 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温农发〔2023〕62号)等有关精神,现将温州市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计划和资金100万元下达给你场(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指标。本次预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剩余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请你们严格按照财政农业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移用,并做好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9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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