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 |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建设三个“一号工程”,护航建设“浙南明珠,最美山城”,持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以服务中心为根本,全面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提升法治建设统筹效能。高标准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五次会议,迭代优化法治攻坚专项行动27项重点任务,明确45项工作内容。完善法治泰顺考核工作体系,深化县委巡察和法治督查联动机制,建立巡察清单、法治督查员和问题整改督办3项工作制度,完成13家单位开展法治督查,发现问题35个移交县委巡察组督办整改,有效推动法治泰顺建设提质增效,今年全市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排全市第二。二是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牵头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建立“企检服务共享联建机制”,编制《泰顺县竹材生态产业用人用工专项合规指引》,促进企业在合法合规中实现健康发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累计清理违反公平性竞争、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文件8件。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执法1020专项监督工程,对10大重点领域20项高频事项进行专项监督,切实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平等法治保障。开展“律所联商会”活动,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82场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数298人次,5家律所与11家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3名律师担任68家企业法律顾问,12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每月轮值服务“泰商驿站”。帮助企业追回拖欠账款1000余万元,为4家企业修复信用,通过行政复议救济职能,帮助企业免于行政处罚190万元,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培育最佳实践特色创建。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力度,推进“八进”专项行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浙江省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郝铁川教授专题授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活动25次,推动理论指导实践,竹材生态产业合规体系建设、“233法治监督模式”两个项目入选全市法治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清单,“泰顺心”区域调解品牌等2个项目入选县级三个“一号工程”微改革项目培育名单。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能,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一是强化行政行为规范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责任,法制机构参与审核常务会议议题70个,参与县政府及各部门重大事项、行政机关项目合同、规范性文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92次,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73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书73份,提出审核意见191条。积极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改革,进一步推广运用合法性审查线上平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流程、标准指引和事项清单,全面规范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受理审查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164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64份,审查覆盖率100%。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有效监督。梳理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协调24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室12个赋权乡镇全覆盖,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创新全周期规范化涉企行政执法模式专项行动,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公告36份,推动入企指导 1266次,推行免罚事项324项、办理免罚案件157件。同步开展5类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走访全县22家执法单位和16家企业,抽评涉企执法案卷130余卷,抄送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0份,审查整改问题82个。组织17家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大擂台比拼,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三是强化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大做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全过程协调,全方位化解。今年以来,全县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1件,办结78件,纠错19件,复议纠错率24.4%,复议后保持零败诉;行政诉讼发案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新增行政诉讼案件21件,结案20件(含旧存案件8件),有效化解高败诉风险诉讼案件10件,败诉1件,败诉率为5%。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同比增长58.8%,与行政诉讼案件比值达到4.16(全市第一),万人行政诉讼发案率为0.789,行政诉讼收案数和败诉率两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二。 (三)以强基提能为关键,有效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基础。一是加快推进司法所改革提质增效。召开乡镇法治改革暨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完善片区联动协管服务模式,8个司法所辐射管理和服务19个乡镇,建立司法所岗位职能目录化、清单化管理机制,全面配强人员力量,强化行政复议受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查等职能,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配备率达75%,法律背景工作人员配备率100%,司法协理员与矫正对象配比达1:10。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罗阳司法所创成“枫桥式”司法所,实现三联创,完成仕阳司法所改造提升,积极推进仕阳和司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枫桥式”司法所,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着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法律顾问乡镇、村居全覆盖、市场主体网格化服务全覆盖,今年以来,农村法律顾问坐班走访368次,举办法律讲座培训36场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68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25起,解答法律咨询1252次。增配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和“易证通”公证系统等智能设备,行政复议智慧听证室投入适用,基层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广“经济困难承诺制”“容缺受理”“全域通办”等机制,强化落实点援服务和律师指派制度,法律援助当日受理、当日指派,累计解答法律咨询814件,受理法律援助、帮助案件525件,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率100%,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满意度100%,法律咨询满意率达99.6%。落实“背包公证”“视频公证”等举措,办理线上公证76件,“背包公证”上门服务68件,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率71.7%,全省通办事项率88.3%。提前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指标任务。三是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县四套班子“会前学法”5期,部门乡镇“一把手”述法93人。全县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累计学法534次5100余人。组织13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依法征迁培训班6期参训650人,102名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政执资格考试,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新增律师人数10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达56%,律师万人比达到2.36,超额完成共同富裕指标任务; (四)以除险保安为重点,全力筑牢安全稳定坚固防线。把杭州亚运维稳安保作为重中之重,成立“六组一专班”,开展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大行动,有效保证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一是深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深化跨区域矛盾纠纷联调等工作机制,搭建“133”大调解体系构架,推动共享调解室村(居)全覆盖,不断扩大“泰·顺心”区域调解品牌影响力。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718件,调解成功2714件,成功率为99.85%,涉及金额达8658.88万元。发放奖金11万元表彰24名优秀调解员,县人民调解协会成功换届。徐隆冠交通调解工作室获评省级金牌调解室,徐隆冠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二是强化重点对象监管帮教。落实定期会商研判和“突发快响”应急处突机制,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掌握245名社区矫正和1472名安置帮教对象涉稳隐患并加强监管,未发生重点对象涉稳案事件。通过开展“重点群体帮扶——春风行动”,组织重点对象培训54人,就业32人,临时救助18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面保障基层社会和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三是营造全民普法宣传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争创省市民主法治村29个,努力实现覆盖率超80%。优化提升“文祥湖法治阵地集群”,建成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彭月工业园区法治数字化多功能厅展示体验厅、泗溪的西地民法典主题公园。持续加大温州市“法富贷”服务推广宣传,发放低息贷款4052万元,有效营造“法治也是生产力”的良好氛围。打造“慧说法”抖音普法小剧场,抖音号发布作品9条,法治专题网络直播3场。 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文艺作品创作,摄制法治宣传短剧8个,法治专题宣传片2部,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验收。线下开展“迎亚运 与法同行”等普法宣传活动29场次,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5场次,反诈骗、民法典、宪法等专题法治讲座78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7万余份,惠及人数10万余人次。深化浙闽边法治乡村走廊创建工作,开展浙闽边法治宣传活动5场。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上奋勇争先。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狠抓法治督查推进,找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指标晾晒、清单交办等机制,建立重点问题挂牌整治制度,系统梳理、大力破解短板和问题。积极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提升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 (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奋勇争先。更加注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深化营商环境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深化“泰商驿站”“法治体检”服务,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在深化法治综合改革上奋勇争先。推动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重点抓好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质效提升,加快完善县乡两级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强化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职能,全面总结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提高“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水平,提升基层司法所统筹协调乡镇法治建设的综合能力。 (四)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奋勇争先。持续加强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三大平台有效衔接、深度融合。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基层公证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更多具有泰顺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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