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3/2024-66265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31 15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普法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家听证、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机制,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普法经费逐年提高。2023年,共组织党委会前学法6次,印发新颁布的《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1万多份,通过《泰顺普法》平台发布以案释法2篇,报送法治创建、法治宣传教育4篇,积极组织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为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办依法治县工作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法治泰顺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泰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依法履职,服务到位。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部门政务服务总事项104项,其中卫生行政许可事项44项,即办事项37项,事项即办率84.1%;完成各类行政许可663件,办件及时率100%,满意率100%。同时,将生育登记、一次性生育补贴等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浙里办”清单集成化办理。

二是聚焦卫生健康“关键小事”。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3家医院建立远程超声“一站式”联享模式,远程服务偏远乡村患者1500余次,在全国第二届超声大会作成果展示和典型代表发言。依托山海提升、百科帮扶等资源下沉,建设市县远程病理会诊中心,打造县域中医智能云+智慧药房信息系统,助力就医流程数字化改造,打通基层中医药服务“最后一公里”。无缝对接省市平台,逐步建成职业卫生管理健康、游泳场所三色分级、住宿卫生等智能监管系统,推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用血直免浙里办”“浙里急救”应用等14项便民惠民利企举措,基层医疗机构的数据高铁贯通率达100%,19家智慧健康站规范服务3000余次,累计办结用血减免事项18件,县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达1.94万人次、节约费用42.3万元。

三是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国家“双随机”任务91家,监督完成82个,完成率90.11%,公示2次;创建省“双随机”任务24个,完成事项覆盖22项,占认领的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其中15个联合任务已全部完成。坚持横向到底,结合省卫健委飞行检查反馈问题和移送线索,核实整改违法违规线索123条,抽样检查辖区内供水单位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游泳场所水质4家,检查辖区接种单位25家、疾控机构1家,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整治“两非”行为,启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暨“净美一号”行动。目前,共计立案处罚75起,已办结63起,累计罚没款112.13万元,立案数达去年同期2.3倍,其中一起非法医美案件个人罚没款达23.88万元,创历史新高。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建立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政协监督,2023年主办县人大代表议案17件,协办7件,答复满意率达100%。二是提请县委、县政府印发《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修订《泰顺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办法》,出台《泰顺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率全省之先实施独生女母亲、失独家庭中的夫妻享受城乡医疗保险财政全额补助政策,率全市之先对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家庭、在县内助产机构生育子女的家庭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提高对生育三孩家庭的补助标准。全县每年约2.2万人可享受该政策,财政补助支出近6000万元。三是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我局坚决做到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整改内容2项。2023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撤销全县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案件,并向县检察院反馈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撤销情况。

(四)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制度》和《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审议小组》。明确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依法进行移送其他部门的案件等,必须经过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通过法制审核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执法风险。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要求工作人员通过“泰顺普法”进行学法,全局14名公务员全部参加法制考试,并全部达到80分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经费全部由财政供给,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县财政部门,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是卫健系统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不足,导致执法行动实施难度增大,效率降低。二是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违法行为,执法手段和手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抓好配套制度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围绕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要加强镇街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真正实现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全贯通,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真正发挥局政策法规科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高标准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八五”普法工作、“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培训,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层次。继续扩展宣传平台,深入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力促法治建设规范化。不断完善卫生健康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应诉等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有利于“大健康、大卫生”格局发展的工作机制,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共进。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意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继续规范执法行为,力促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使职责。严格监督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力促执法行为专业化。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同时,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执法证后方可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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