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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1001/2024-6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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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文 号:
  • 无〔2024〕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AI视频+图文解读]关于《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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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把泰顺打造成为数字创客“近悦远来”的向往地、宜居地,积极探索山区数字经济发展新路径,吸引“数字创客”来泰留泰,推动文旅消费、促进乡村振兴、提升城市能级,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泰顺县数字创客“来泰十条”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创立一个千万规模的创客资金池。成立2000万元创客资金池,用于支持数字创客领域的产业发展、基地建设、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创业赛事、政策奖补等,促进资源集约化、项目集成化、人才集聚化。

(二)打造一百个共建共享的创客桃花源。支持100家数字创客基地建设,创新制定全国首个《数字创客基地星级评定机制》,推进基地标准化、示范性建设。对评定为星级数字创客基地的给予10-30万元基地建设补助。每年开展运营基地评选活动,对获评优秀基地的给予运行补助3万元。

(三)涵养一个温暖宜居的创客栖息地。通过数字创客筑巢安居、数字创客“顺游一卡通”、“爱屋及乌”数字创客礼遇三方面保障数字创客生活安居、子女安育,在租房买房、子女教育、日常生活中提供优惠和便利,全面营造数字创客生活友好的生态圈。

(四)编织一张四通八达的创客流动网。对开设符合条件的引流专线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同时全方位优化提升数字创客基地网络基础设施、快递服务。

(五)点燃一个活力多元的创客生态圈。社群活动激励:每年精选15场活动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的社群活动给予激励资金;社群品牌激励:鼓励社群活动品牌化,对连续举办活动超过3年并取得广泛社会效应和影响力的社群品牌予以额外奖励资金;社群组织激励:鼓励数字创客组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联盟,对符合条件的协会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六)搭建一个互通互联的创客信息站。建立“顺游记”网络平台,打造数字创客社群信息集聚空间、订单式就业信息集成平台,畅通数字创客共享、共创、共建渠道。

(七)挖掘一批顺风顺味的创客精品集。鼓励数字创客智力创作创新,让数字创客在玩转泰顺的同时也能“玩赚泰顺”。对于开展泰顺文创产品研发、文化精品项目、艺术空间打造(小剧场)、网络推介(排名前十的作品)、微短剧出品(每年10部)等达到相应标准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资金。

(八)招引一批衍生发展的创客新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鼓励数字创客积极对接项目,推荐项目开工、企业升规给予2-10万元奖励,推荐项目开工并升规的最高可得15万元奖励。同时鼓励创办达各类企业,并积极参与总部企业认定奖励,衍生一批数字创客项目遍地开花。

(九)打造一个创业创新的创客筑梦地。支持数字创客在泰首次创业及带动就业,对于入驻三星级数字创客基地形成集聚发展的,根据标准给予最高100%租金补贴,全面营造数字创客创业友好营商氛围。

(十)植入一台聚才引才的创客孵化器。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的,根据学历标准可获得1-4万元的就业补贴。同时鼓励数字创客基地积极参与评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评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泰顺县范围内企业、个体户,以及数字创客(以“边工作、边旅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就业人群,多以数字媒介为谋生手段),申请本政策的数字创客需要在“顺游记”平台注册,并通过资质审核。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不作为奖补对象。其中“加大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不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享受奖补资金。

(二)资金安排。本政策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数字创客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除条款中已经明确资金承担方式外,其他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三)奖补原则。本政策所涉及奖补项目,有关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由责任单位发布实施。

(四)执行效力。本政策试行两年,自2024年11月1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解读人:何雪漫(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业务科室: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758927

数字创客政策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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